市司法局紧密围绕建设平安长春工作大局,立足法律保障、法律服务、法律宣传三大职能,着力推进平安监管、矛盾化解、法律服务、法治宣传四项基础工作,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。
市司法局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,深入实施人民调解“防护网”工程和民间纠纷“零激化”行动,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2548个,打造示范“百姓说事点”180个,调解纠纷43053件,调处成功42661件,防止民转刑案件553件。扎实开展安置帮教工作,强化刑满释放人员衔接、安置和帮扶,组织开展了“三清四访五帮扶”活动,落实“百企千岗安置计划”,建设省市县三级彩虹基地109家,打造省级示范彩虹基地11家,有效减少了影响社会稳定的消极因素。扎实开展律师参与信访工作,建立完善律师参与信访常态机制,在市、县两级信访部门和两级法院设立律师信访接待室,选派专、兼职律师以第三方身份,直接接待上访群众,全程开展法律咨询、代理等服务。共接待各类涉法涉诉信访案件917件,接待上访8000余人次,70%的案件引导到诉讼渠道解决。